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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宁波市院士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1 00:00:00 阅读次数:708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院士工作站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助力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宁波市院士工作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甬组通〔2010〕3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宁波市“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建立院士工作站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宁波市〔包括区、县(市)〕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

(二)有稳定的经费支持,并已形成较为完善的院士进站工作的支撑条件和管理制度;

(三)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国内外院士签约,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有明确的科技项目合作协议(合同);

(四)建站主体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合作方向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

已与院士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有省级(含)以上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载体,承担过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工作站。

    二、申报材料

(一)宁波市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表(附件1、附件2);

(二)单位简介;

(三)院士工作站建站目的;

(四)与院士合作项目介绍;

(五)申报单位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六)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单位与院士共建工作站协议、单位与院士或院士团队的项目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同)等证明材料);

(七)其他附件(包括荣誉证书、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三、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附件材料中,营业执照、合作协议(合同)等重要证明材料需要盖章,整份材料加盖骑缝章),材料送至所在地的县(市)区、园区科协。

    各县(市)区、园区科协负责受理申报材料,经所在地科协初审、所在地组织部复核后,在申请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截止日期前统一送至宁波市院士服务和咨询中心,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四、截止日期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宁波市科协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和济街95号1512室

联 系 人:楼小红   

联系电话:89182941 

电子邮箱:641552338@qq.com
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805779
电子邮箱:
632714298@qq.com

 

附件:1.2016年宁波市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表(企业版).doc    

 

                                     宁波市铸造行业协会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