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铸造行业协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24 11:02:05 阅读次数:100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宁波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结果的通知的通知》(甬人社发〔2023〕90号)文件,同意我协会为宁波市第四批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范围为铸造工(熔炼浇注工)(三、四、五),硬质合金成型工(模压成型工)(三、四、五)。结合《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30号)等文件标准,结合现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宁波市铸造行业协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备注:
1.认定费含理论考试费、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费、证书工本费、耗材费等,不包含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
2.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已生成准考证后的考生认定费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学校认定工作不能如期开展的除外)。
此收费标准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对上述收费标准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铸造行业协会反映。联系电话:0574-87805779.
宁波市铸造行业协会
2024年1月24日